制药厂GMP洁净车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

制药厂GMP洁净车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
引言
为了确保制药厂洁净车间内药品生产的质量与安全,遵循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,GMP)的要求,特制定本规范。本规范适用于制药厂洁净车间内所有药品生产相关活动。
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:通过规范制药厂洁净车间的生产活动,保证药品质量,防止污染,确保公众用药安全。

第二条 适用范围:本规范适用于制药厂所有洁净车间的药品生产、包装、储存和运输等环节。

第二章 洁净车间要求
第三条 洁净度等级:洁净车间应达到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中规定的相应洁净度等级。

第四条 空气处理:洁净车间应配置高效的空气处理系统,保证送风、回风和排风的清洁度。

第五条 设施与设备:生产设备、管道、阀门等应耐腐蚀、易清洗、符合卫生要求。

第六条 物料与介质:生产物料、辅料、包装材料等应通过清洁度检查,防止交叉污染。

洁净车间

第三章 人员管理
第七条 人员资质: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,掌握药品生产知识和GMP要求。

第八条 个人卫生:操作人员进入洁净区前应更换洁净服,保持个人卫生。

第九条 培训与教育:制药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GMP相关培训和教育。

第四章 生产过程管理
第十条 工艺规程: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执行。

第十一条 操作记录: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应详细记录,包括操作时间、人员、操作步骤等。

第十二条 验证与确认:关键工艺步骤和生产过程应进行验证和确认。

第五章 检验与质量控制
第十三条 检验计划:制药厂应制定详细的检验计划,确保药品质量。

第十四条 样品管理:检验样品应从生产过程中随机抽取,确保代表性。

第十五条 检验报告:检验结果应真实记录,检验报告应及时发放。

第六章 文档与记录
第十六条 文档管理:所有生产相关文档应规范管理,确保可追溯性。

第十七条 记录保存:生产记录、检验记录等应保存至少五年。

第七章 应急管理
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:制药厂应制定应急预案,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污染事件。

第十九条 应急处理:发生污染事件时,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措施控制污染。

第八章 监督与检查
第二十条 内部监督:制药厂应设立质量监督部门,对洁净车间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。

第二十一条 外部检查:制药厂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
第九章 附则
第二十二条 规范更新:本规范根据相关行业发展动态进行适时更新。

第二十三条 实施日期: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第二十四条 解释权: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制药厂所有。

相关新闻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邮件:52047082@qq.com

销售部:唐小姐15989000960

销售李经理 13928758616

公司电话:020-39961033

技术支持:15323372639